一、國家助學金
(一)申請條件
一、二、三年級全日制正式學籍在籍在校涉農專業(yè)學生和非涉農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。
(二)認定依據
享受助學金學生認定以學生家庭實際經濟狀況是否貧困作為依據,包括以下幾方面因素:
1、確保家庭困難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、特困供養(yǎng)學生、五保戶、孤兒學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,父母有重大疾?。ò┌Y、尿毒癥等,需要提供住院病歷和診斷書)優(yōu)先享受助學金。
2、家庭經濟因素。主要包括家庭收入、財產、債務等情況。
3、學生消費因素。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、結構等是否合理。
4、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。主要包括家庭負擔、勞動力及職業(yè)狀況等。
5、突發(fā)狀況因素。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、重大突發(fā)意外事件等情況。
對于不涉及特殊群體因素,但發(fā)生自然災害或突發(fā)事故導致家庭財產造成重大損失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(含死亡)導致家庭收入造成重大影響等情況的,審核小組可采取家訪、個別訪談、大數據分析、信函索證、量化評估、民主評議等方式評定。
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,將中等職業(yè)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三年級在校涉農專業(yè)學生和非涉農專業(yè)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國家助學金范圍。助學金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由原來的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。受資助名單按學期進行動態(tài)調整。
二、國家免學費
(一)申請條件
一、二、三年級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所有農村(含縣鎮(zhèn))戶籍學生、城市涉農專業(yè)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。
確認享受免學費資格的同學按每生每年3000元免除學費。
(二)認定依據
1.由審核小組成員負責核查學生戶口本首頁地址,確定是否為縣鎮(zhèn)和農村。
2.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人數按我校一、二、三年級全日制在籍在校城市戶口學生百分之五的比例確定。由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貧困證件(福利證,低保證,殘疾證等)或以家訪等形式確認受助資格。
3.涉農專業(yè)學生不受戶口限制,直接享受免學費。